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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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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 浙设协[2017]46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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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12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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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拟对20家会员单位按自动退会处理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章程》第十二条“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办理有关手续。会员无故二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履行义务的视为自动退会”的有关规定,为进一步规范协会会员管理,维护会员利益,更好地为会员做好服务,加强行业队伍的组织建设,经研究,拟对下列20家会员单位(名单附后)连续二年未按规定缴纳会费,按自动退会处理。
现将拟按自动退会处理的会员单位名单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5天。
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向协会秘书处提出。
如果这些单位中有愿意继续作为会员单位的,请在12月30日前来函通知我会(加盖公章)。同时履行会员义务,补缴会费,积极参加协会活动,协会将竭诚为会员单位服务。
联系电话:0571-85178523、85156807
附件:拟按自动退会处理的会员单位名单
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
2017年12月12日
附件:
拟按自动退会处理的会员单位名单
会员单位(20家)
1、浙江新中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
2、浙江省综合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
3、浙江港澳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
4、富阳市市政园林规划设计所
5、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6、银江股份有限公司
7、杭州园林风景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
8、杭州同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
9、龙驰幕墙工程有限公司
10、建德浙西电力设计院
11、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
12、杭州爱立特滨水景观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
13、杭州神工景观设计有限公司
14、浙江林松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
15、杭州三智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
16、象山县建筑设计院
17、宁波市工程设计研究院
18、丽水市建筑设计研究院
19、安吉雨澄景观工程有限公司
20、嘉兴市经建建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
(系统维护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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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办单位:浙江省建设厅信息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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